太原科技大学档案馆 财会类档案归档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会档案归档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生、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财会类档案归档办法。
一、 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工资清册等方面。
2、当年财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晢由财务部门保管3年,期满后次年6月底前由财务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的财会档案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连同案卷集中向学校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
二、归档要求
1、按照会计年度时间进行组卷。各种记帐凭证每卷不超过200页,厚度2CM为宜。
2、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材料内容。
3、编写页号,每卷页号均从1开始,位置在有书写文字的页上非装订线下一侧的下角。
4、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
5、案卷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粗线装订成册,在左侧装订。
6、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以及是否符合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在档案馆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下按归档要求规范整理后,方可进馆归档。
三:鉴定和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实务》对已无保存价值的财会档案经校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销毁。
附件:财会类档案移交清册
太原科技大学档案馆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