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校史馆开放管理规定(修订版)
为了做好校史馆开放和接待工作,塑造良好的学校窗口形象,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校史馆作为展示和传播学校历史的重要公益性场所,实行免费开放,开放对象为校内师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
第二条、配合学校国内外嘉宾参观、新教工入职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各种主题教育等重大活动,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史宣讲活动。
第三条、校史馆可为观众提供讲解,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参观时需出示本单位或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
第四条、校史馆内展品和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展品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
第五条、校史馆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工作人员应热情大方,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耐心解答观众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观众进馆参观,应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在观众人数较多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七条、观众应爱惜展品和设备,不用手触摸展板、展墙或展品,不随意开启或关闭馆内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条、校史馆欢迎观众参观后留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本规定由校史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