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缓发的温馨提示:
学生毕业后,最好及时将档案依据报到证派遣去向转出。只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很快就要改派下来等),可申请“缓发”,暂时由学校代管。最长可以延缓两年,两年内需自行到档案馆根据报到证派遣去向填写EMS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未就业的毕业生即使申请缓发档案,也会有报到证派遣信息。学校就业办会为每一位正常毕业生(除升学的)办理报到证,未就业的会被派回生源地,并不是不派遣。一般会被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教育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一般情况下,学生最好不要申请将档案留在学校,建议及时转回至生源地。因为根据多年经验,假期有一些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教师、征兵入伍等会在报名或审核阶段着急要档案,要的很急,而我校档案一般不允许自带,需要时直接联系生源地办理即可。二战考研的,调档时一般人不在学校,从生源地也可以转出,于自己也很方便。
二、保管期间的转档提示 :
1. 在保管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的,需办理好改派手续后方可转档案到单位,否则,仍只能先转回报到证原派遣地。光凭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是不能直接从学校提走档案的。先联系院系辅导员老师咨询改派手续,改派后,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档案馆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 保管期间考上研究生的:交考取院校的调档函原件、毕业时发的报到证和三方协议;
3. 档案缓发(缓存)留校期间,学校只是“存放”档案,不能添加任何个人档案记录。学校档案馆不开具任何相关证明(婚育证明、政审证明、未就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三、其他温馨提示:
1. 如与用人单位解约,档案从原单位转出时,务必要求用人单位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2. 报到证很重要,一定要妥善保管,是日后办理改派手续、转接档案、户口等的重要证件。
3.正式党员的材料是跟学生档案材料一起转递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各学院党组织开具。
4.若因改派或补办报到证,抽走档案中的白联(即就业通知书)务必归回,否则不能发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