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我校学生,使毕业生具体了解档案的转递事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拟订以下办法,并由各院(系)毕业班辅导员统一组织各班开展转递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并请查阅附件1、2。
一、投递档案的方式:
主要通过邮政局以EMS的方式用特制的学生档案转递袋投递。
二、转递原则:
依据校就业办的派遣结果转发档案。
三、各院系组织转递的流程:
1.辅导员以院(系)为单位到档案馆领取EMS单:
辅导员先组织各班传达转递办法,使每位同学认真了解转递事宜,然后再统计要转走档案的人数(派至单位或人才市场,升学至外校的、要转档案回生源的学生需要 填EMS。未正常毕业无派遣的、档案缓发的以及考研升入本校的同学无需填写EMS快递单。)
2.填写EMS单 (填写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严格按附件要求填写。自行记录单号并通过邮政官网查询落实。单号超时无法查询。
3.填写“全班所有同学档案去向、去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另附的EXCEL文件)):此表统计全班所有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去留的信息。
4.毕业离校前,将填好的EMS单和附件2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A4版),
均按学号顺序排好,以院(系)为单位一并交回档案馆。
四、不同类型的毕业生转档办法:
1.有报到证的:
(1) 主要是派遣至就业单位、人才市场、 生源地“教育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的(回生源地的主要针对未就业的毕业生);
(2) 转出档案需填写EMS单,跟报到证抬头单位落实收件信息;
(3) 跟班填转递办法的附件2“全班所有同学档案去向、去留信息汇总表”。
2.应届生考取研究生的(无报到证):
(1) 持调档函复印件到各院办理升学手续,升学信息会汇总到就业办,档案馆依照就业办的派遣结果转递。档案馆只收调档函原件(可跟班统一交);
(2) 依据考取院校调档函告知的收件信息,跟班填写EMS单(升入本校除外);
(3) 跟班填转递办法的附件2“全班所有同学档案去向、去留信息汇总表”(考取院校调档函写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在汇总表中备注提示)
3.无派遣的在职研究生:
(1)跟工作单位落实人事部门收件信息(外单位的需开具一份提档函,主要写明人事部门收件信息并盖章,如允许职工自带档案请注明“同意自带”并加盖公章方可);
(2)跟班填写EMS单;
(3)跟班填写转递办法的附件2“全班所有同学档案去向、去留信息汇总表”(本校职工需备注“正式”、“人事代理”等,与人事口对接的老师不一样。)
4.申请缓发档案的毕业生:
(1) 未就业的毕业生也有报到证派遣,与是否申请缓发档案无关。学校就业办会为每一位正常毕业生(除升学的)办理报到证,未就业的毕业生会被派回生源地,并不是不派遣。一般会被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教育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2)针对未正常毕业的、无报到证派遣的毕业生,等到有报到证派遣后,需自行联系档案馆办理转档事宜。
(3)特殊情况(比如很快就要改派等),可申请“缓发”,暂时由学校代管。
(4)缓发最长可以延缓两年,两年内须到档案馆办理转出手续。同样依据报到证派遣去向填写EMS单,由学校将档案交由签约邮局投递,一般不允许自带。保管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的,需出示改派后的报到证(改派事宜请咨询院辅导员),依据新派遣填写EMS单,方可将档案转至新单位。否则,仍只能先转回报到证原派遣地,光凭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无法直接从学校提转档案。二战考取研究生的需交考取院校的调档函原件、毕业时发的报到证和三方协议,填写EMS单,最后由学校将档案交由签约邮局投递。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6998152(工作时间内正常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寒暑假统一集中在周三上午9:00——11:00办理
太原科技大学档案馆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