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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档案馆职能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5-16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又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合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校各种档案及有关资料、文物的征集、接收、分类、编目、鉴定和统计等项工作,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对学校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指导和协助本校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整理组卷等项工作,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及温湿度控制”等档案实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六)编制检索工具,设立档案专门阅览室,按照规定向全校和社会开放相关档案,负责全校各类档案资源的利用。

      (七)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积极探索和开展电子文件同步归档工作。确保归档电子档案、数字档案的安全。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出版档案史料。

      (九)做好校史研究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创造条件,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十)开展档案管理学术研究和档案工作实践研究,积极参加国内外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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